- 10-17
- 2024
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》 2024年第26号令
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》已经2024年9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》已经2024年9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8日下午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,听取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下一步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为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,根据《关于开展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企业申报、市(区)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,现将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遴选结果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。
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,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。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,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,推动高质量发展,经党中央、国务院同意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数据管理部门、党委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财政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